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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花10秒关注微信号:s5202015马上免费下载建筑工程视频、教程、图集、规范、合同、施组、书籍等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特别条款甲方: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大学城二期第七标段(广州大学二期生活区)防雷工程责任承包人:钟德时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实总(04)内承合号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下称“承包合同”),为明确工程款支付的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特别约定,供双方执行:一、若建设单位未按建设项目“总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的,甲方要通过适当的途径要求其依约履行按时拨付工程款的责任:建设单位确未按“总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的,乙方须自行解决垫支款问题,确保工程进度,甲方不予垫付款。二、若建设单位未按“总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工程结算款,致使甲方未能在乙方完成项目或进行结算后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先行支付或对甲方提起给付诉讼。三、乙方必须按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将每月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如果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公司则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如由于拖欠情况而造成工人向甲方追讨、吵闹的现象,则每次扣罚乙方5万元。四、关于安全生产问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质安部门指挥,如因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任何问题及事故,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承担其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五、关于工程造价,以建设单位审定为准,甲方不承担项目施工任何经济风险,乙方施工部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特别条款独立于承包合同外,不受承包合同效力(是否有效)的影响,不因承包合同的变更、终止而失效。此微信号每天免费赠送价值超过200元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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