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 共9页

第2页 / 共9页

第3页 / 共9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6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
本素材源于网络采集或用户分享,版权归属原作者。平台仅提供存储及技术服务,所收费用用于服务器及运营成本,不包含版权授权。若您认为内容侵权,请邮件至【hackerxyyp@qq.com】提交权属证明,我们将在48小时内下架处理。
THE END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五不服工伤认定决定(此处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部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条件停工留薪期满(包括鉴委会确认的延长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伤情复鉴定期限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六送达期限应当在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工伤等级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救济途径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的流程同初次鉴定流程,再次申请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鉴定复查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的,应先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2、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七注意事项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暂无评论内容